非法同居总是会引发财产争议,由于在同居期间,男女双方为了生活的便捷非常可能要单方出资,或双方一同出资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,甚至包含房子和汽车等。一旦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,这类财产怎么样分配便成为十分刺手的问题。正是因为此时双方的关系为非法同居关系,因此不受民法典的保护。其结果就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。但本人第三要特别指出的事,虽然不受民法典的保护,但绝不是说就不受任何法律的保护!非法同居在财产分配上是受民法保护的。
本人总结自己代理案件的经验,现提出如下什么时间建议:
1,双方可以在同居期间做个财产约定。
2,对自己购买的东西留好有关的证据。
3,对于双方一同出资购买的东西,最好双方有个相互的纪录。
4,在同居期间各自的爸爸妈妈朋友馈赠的东西最好让馈赠者写上“此物品专门赠给某某”的字样,并保存好。
当然除去以上什么时间外,总结起来就是:在同居期间最好让财产最大程度的独立,不要让感情冲昏了头脑!不要自己欺骗自己!记住:非法同居终究还是非法同居,永远不可以跟合法的婚姻关系相比!